北京家庭房产纠纷案例分析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4 观看:
在家庭房产纠纷案例中,赠与房产,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事情。冠领律师为大家分享一个家庭房产纠纷案例,即赠房后被父母撤销,未公证过户能获法律支持吗?李先生和张女士是夫妻关系,小李是二人之子。2015年,李先生、张女士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李先生和张女士同意将位于北京西城区椿树园的一处房屋赠与给儿子小李。《协议书》签订后,李先生和张女士仍居住在该房屋内,双方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2017年,小李要求父母协助他去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屋交付给他,但李先生和张女士以小李不尽赡养义务为由予以拒绝,表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后,小李将父母李先生和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履行赠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其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在家庭房产纠纷中,房产的赠与必须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能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在此之前,除经过公证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赠与合同外,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在该家庭房产纠纷案例中,由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未采取公证形式,签订赠与合同后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李先生和张女士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此种情况下,小李无权再要求父母履行赠与合同的内容,所以法院审理后并未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
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没有法律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法律来解决争议。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来说,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无可厚非的。但对有血缘亲情的亲人来说,法律与亲情的碰撞该何去何从就成了问题。除了之前提及的事先预警、准备充分外,我认为如果真的出现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当然是亲情要维系,法律意识也要增强。在家庭房产纠纷案例中,在家庭矛盾无法化解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接受法院裁判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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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