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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并不是个轻松的职业,既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孩子;要为丈夫洗衣做饭,还要在家辅导孩子。近年来社会对全职太太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认为全职太太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因为没有收入、没有工作,就被认为对家庭没有贡献。
今天,就有一位来自杭州的张女士前来咨询,她就是一名辛苦的全职太太,她想了解离婚时法律赋予了她哪些权利。
张女士:周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全职太太,平时的工作就是在家照顾父母和孩子,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我丈夫经营一家室内设计公司,收入很高,年薪大概300万左右。但是他工作太忙,没时间陪孩子,也不顾家,我们经常为了家里的事吵架。我们都认为无法相处下去了,必须要离婚。但是我想知道,我没怎么为家里赚过钱,离婚时我能分到钱吗?
周律师:张女士您好,离婚时你当然可以分到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张女士:可是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全职太太,如果离了婚,也很难再融入社会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光是靠分得的财产过日子,可能会有些吃力。
周律师:除了合理分割的那份夫妻共同财产外,《民法典》还明确了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也就是说,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可以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将生活中的全部精力都用于照顾家人,包揽了全部的家务,受益者是全家,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您有权向丈夫多要些离婚补偿。
张女士:原来如此,那真是太好了。那么,这个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呢?
周律师: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主要考量这4个因素:当全职太太的时间长短、日常家务的难易程度、是否为家庭带来良好效益、负担家庭劳动者的损失。
总体来说,这个补偿是需要综合考量的,毕竟身为全职太太除了为家庭做贡献,自己也损失了学习就业提升自我的机会,如果要申请补偿,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收益和损失。
张女士:我明白了,非常感谢周律师耐心的解答。
周律师:不客气。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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