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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接到过各种推销电话?个人信息是如何泄漏出去的呢?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09  观看:

  “喂,王女士,您好!我是XX 4S店销售顾问XXX,这边有关注到您最近在看车......”“喂,您好!李先生,听说您最近在看房,咱们是XX嘉园,临近地铁出行便捷......”生活中,大家多多少少都接到过各类骚扰电话,电话中对方可能直呼你的名字,甚至是你的住址,对你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我们在接到这种电话时,也会感到困惑和不快,他们到底是从哪里非法获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呢?还是在我们浑然不觉时,个人信息就被盗取贩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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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查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未遂案件中,警方注意到,不少推销电话的目标很有针对性,背后应该有名堂。他们从一些网上推销广告入手,筛选出几个疑似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QQ群。

  经过调查,群里一个网名叫“足不出户知天下”的男子郭某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个郭某某经常在各个QQ群打广告,声称只要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查到相关号码使用人的家庭住址、身份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因为他有这能耐,很多人与他私下交易,快速地获取了别人的准确信息,郭某某在圈内渐渐有了名气。

  郭某某的底细很快被民警查清。他原本是一家讨债公司的员工,因为追踪欠债人的需要,常从别人手上买欠债人的信息。一条信息动辄要几百元,供不应求,他觉得这里面可以赚大钱,何况自己在圈子里人头比较熟,不愁没销路,便转行当起了信息贩子。

  此后,郭某某便注册多个微信号、QQ号,通过网络联系买家和卖家,以低价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下家,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2019年11月,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线索,迅速控制住了郭某某。在其使用的手机和U盘等电子设备中,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总数为5492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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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本案中郭某某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人郭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郭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一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冠领律师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避免在社交软件上透漏真实的身份信息,收到短信、即时聊天软件发来的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在接到诈骗电话后,更应该保持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陈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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