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网购进口燕窝无标识,若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7 观看:
任律师·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蔡女士本期在线提问网友任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蔡女士:任律师,您好!我在网上购买了一盒泰国进口燕窝,价格1999元,收到货后,我发现盒子上没有任何中文标签及其他标识,这让我不太放心,毕竟是食品,价格也不便宜。于是,我就与卖家进行沟通,问卖家是否能够提供关于燕窝的代购信息和食品安全证明,但卖家拒绝提供,并称“对燕窝不放心可以退回给我”。我该怎么办?
任律师:您好,蔡女士。作为消费者,你有权要求卖家提供进口燕窝的原产地证明、兽医证明、进口检验检疫证明之类的信息。
蔡女士:在我索要中文标签等信息后,卖家非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还说是因为我要求尽快发货,才将国内的泰国燕窝现货邮寄给我,所有现货都是他此前从泰国代购回国的,并且在店铺详情页进行了告知,我拍下时即为认可和知晓,所以不能提供是理所应当的。
任律师:因为你买的进口燕窝为国内现货发出,并不符合代购关系,因此卖家没有提供中文标签及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所以你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如果你买的燕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你还可以要求卖家赔偿。
蔡女士:好的,我明白了。我已经要求卖家退货并赔偿了,但被他拒绝了。
任律师:对于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商品,经营者需要承担10倍赔偿金的构成要件有四个:购买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经营者明知产品无中文标签或存在其他瑕疵;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即使消费者未食用购买的食品、未有实际损失,也可要求经营者支付十倍赔偿金;“标签”没有误导消费者。
任律师:因为进口燕窝产品曾被检测出硝酸盐超标,我国就加强了对进口燕窝的管制。目前,我国只准予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进口白色燕窝产品,血燕不在准予进口之列。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进口燕窝时,可以留意产地是否来源于上述三国,并查验产品内外包装上是否用中英文注明品名、重量、燕屋(洞)名称及注册号、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是否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蔡女士:原来买个燕窝还有这么多学问。谢谢您,任律师!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 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