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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在线问答婚内向妻子借的钱,离婚后要还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7  观看:
  婚内向妻子借钱,写下欠条,但长期未还。直到两人情感破裂离婚后,妻子拿出借条向前夫追债,丈夫却认为这笔钱曾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要还钱,也只能还一半。双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法律究竟如何判定夫妻间的借款呢?今天周律师在线问答将为您解答“婚内向妻子借钱,离婚后要归还多少”的法律问题。
  刘女士:周律师您好,2015年的时候我丈夫急需一笔钱用于商业投资,希望我能从家里借10万元让他救急。当时我向父母要了10万元借给他,也让他写了欠条。但直到2020年我们离婚,他依然没把这笔钱还给我。我拿着借条去追债,他说婚内跟我借的钱不用还,因为那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这笔钱我还能不能要回来了?
律师
  周律师:刘女士您好,你前夫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对于夫妻婚内的借款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打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也就是说,即使这笔借款发生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但这笔钱被他用于个人投资,您有权凭欠条向他讨回这笔钱。
  刘女士:可如果他没有能力偿还这10万元,我该怎么办呢?
  周律师:首先要确定他是暂时无力偿还,还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如果他确实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可以要求他分期偿还;如果有能力偿还却不愿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他偿还。
  如果不确定他是否有能力偿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审查他的经济情况,法院会通过拍卖他名下资产等方式强制他偿还债务。
  刘女士:但由于当年借钱时,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我前夫说既然借条没有写清何时还款,那么就由他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还钱。针对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周律师:《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要求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您可以随时向前夫主张债权,要求其还款,这是您的权利。
  刘女士: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
  周律师:不客气。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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