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06 观看:
我们常常说,每个人身边都需要有两种朋友,分别是医生和律师。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工作的重要场所。有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会选择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意见,或者由朋友推荐律师朋友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下面我们来看看这则需要咨询律师事务所的案例。
这是一则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例,在起诉之前双方均咨询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原告梁某与被告杨某于2019年9月11日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子女。当时双方约定:位于****房产属杨某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杨某个人所有;但该房屋自2012年1月双方认识后房屋贷款都是梁某代为偿还。杨某同意归还梁某代其归还的银行贷款等共计20万元以及房屋增值款40万元。另外,鉴于梁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杨某同意补偿梁某20万元。现因杨某未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被告杨某辩称:对梁某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但现在无力偿还。
法院认为,杨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梁某与杨某离婚时杨某已因其他债务被诉至法院,梁某和杨某对此理应知情。梁某在本案中提供的转账记录并非直接转账至杨某的还贷银行账户且大部分转账均系小额转账或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故不能充分证明其代杨某偿还银行按揭贷款20万元的事实。梁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的房屋增值款40万元的计算依据。综上,法院认为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损害了杨某债务人的利益,应属无效。鉴于涉案房屋属杨某个人财产,在二人结婚后确实存在杨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应当对该房屋增值部分依法予以分割。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杨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梁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款121062.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