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7年拒不还钱最终被判刑一年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31 观看:
2013年5月,王强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债主老张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强归还原告老张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0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王强并未履行还款责任,法院遂向王强发出了催款通知书、限制高消费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同时扣划、冻结了他名下存款,划扣后还剩50万元债务未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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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强心大,觉得钱被划走、进入黑名单都无所谓,反正不影响他的生活。于是剩余欠款依然拖欠着,即使他有钱也不还。
2017年,王强拒绝申报名下财产,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而被朝阳区人民法院拘留两次。
2018年,王强靠工厂产品热销而盈利70万元,但他仍然不归还欠老张的债务,而是用于偿还其他小债务。法官多次给他打电话劝说他还钱,否则将会有更严厉的处罚等着他。
王强不信,他都已经是老赖了,高铁飞机都不能坐,也不能高消费,还有什么更严重的惩罚?老赖那些惩罚他再清楚不过了,这钱还不还,什么时候还,都是他自己说了算的。就算他有钱,可他不想还,只要装作没钱还不上就行了。
眼看多次劝说无果,本案的执行法官只好启动了追究王强刑事责任程序,将王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2020年10月,王强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后寝食难安,害怕真的会因欠钱不还还被关进监狱里。只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犯罪事实,并让妻子给老张的账户转账50万余元,还清了欠老张的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强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已代为履行部分款项,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征信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起来,一旦征信出了问题,会让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受到影响。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员,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这类人往往是欠很多人钱,但都不还,即使有能力还也拒不偿还,长期拖延。
很多人都知道老赖的出行、生活、消费等都会受到限制,包括子女的上学和工作也都会受到波及。但因为当老赖而被判刑的案例却并不多见,他们以为只要能拖住债主就行了,殊不知长期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会是被判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钱不是小事,欠债要及时归还,不要让一时的财迷心窍,而把自己送进监狱。一旦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责任,可就太不值得了。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