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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彩礼导致财产纠纷怎么办?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0  观看:
  财产纠纷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增加,“天价彩礼”不断涌现,彩礼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产生了不少相关的财产纠纷案例。
财产纠纷
  彩礼纠纷作为财产纠纷案例的一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今天,我们就借一个因彩礼而起的财产纠纷案例,科普一下相关的地方法规知识。为规范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原告郭某甲、郭某乙与被告李某甲、李某乙、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例:2018年6、7月份,郭某甲(男)与李某甲(女)通过媒人介绍。半年后,两人订婚,郭某甲给付李某甲见面礼66000元。2019年12月24日,双方过大礼,郭某甲一方给付李某甲一方大礼188000元,2019年12月24日,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2020年4月份,郭某甲与李某甲因发生矛盾开始分居生活,并解除婚约。李某甲的嫁妆均在郭某甲家中存放。郭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甲一方返还其彩礼18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甲一方给付李某甲一方彩礼款共计254000元,综合考虑双方的订婚、共同生活时间、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对于彩礼款100000元以内的部分,李某甲一方应当按照50%的比例返还,对于超出100000元的部分,李某甲方应当全额返还,即李某甲一方应当返还彩礼款204000元,对于郭某甲一方要求李某甲一方返还彩礼款1800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案中,李某甲虽已成年,但其与父母共同生活,故李某乙(李某甲之父)、王某(李某甲之母)亦应承担返还彩礼款的责任。另外,在郭某甲家中存放的李某甲的嫁妆,系李某甲的个人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郭某甲一方应予返还,判决李某甲、李某乙、王某返还给郭某甲、郭某乙(郭某甲之父)彩礼款180000元,李某甲的个人财产归李某甲所有。
  大额彩礼款已成为男方家庭的负担,为了避免彩礼所致的财产纠纷案例,尽量解决男方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现象,《指引》规定:双方订立婚约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不超过一年的,彩礼款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部分按比例返还。该条规定大大提高了彩礼款返还比例,即便双方不能共同生活,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男方家庭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高额彩礼为男方家庭带来的伤害,减少了因彩礼导致的财产纠纷案例。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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