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章停车,交巡警作出罚抄交规的处理是否合法?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31 观看:
我们总说,罚款不是目的。现如今,交警也开始创新,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采取比较柔和的教育执法措施,花样处理违规者。有的部门采取劝导教育(抄写交通法规)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有的部门采取朋友圈集赞的方式。那么因违章停车,交巡警作出罚抄交通法规的处理是否合法?
李先生的汽车因未按照规定停车,被交警处罚。为了能够更好的教育到驾驶员,执勤人员采用“以学代罚”的处理方式,让李先生到交警支队接受学习教育,在纸上正反两面抄写交通规则。李先生自称对抄写十分吃力,但是为了能早日领回被扣押的驾驶证,李先生从3月1日到3月5日,每天到交警支队抄写交通法规完成学习教育。李先生认为到交警支队学习耽误了自己五天时间,这种处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精神损害及误工费五千元。
庭审中,交警支队交警称,只是将李先生的驾驶证带回核查登记,并未扣押。且完成登记后已经通知李先生来领取,但李先生始终未领取。李先生五天时间都在抄写交规是因为其本人没有认真对待,学习时间睡觉,不配合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巡警支队对李先生采取学习方式是合理的教育形式,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并且正常情况下,至多花费一天即可完成,是李先生不配合教育故意拖延,因此对李先生的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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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因此,交警采用“以学代罚”的形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未超过合理限度。李先生因自身原因产生抵触情绪而不予配合,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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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提示:
抄写的方式可以让违法者熟悉交通规则,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交警部门这种创新方式的教育措施是合理的,本案中李先生故意拖延时间不配合教育的方式不可取。希望大众在日后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轻微的违法行为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交警的行为应当得到支持与鼓励,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素养,更好地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倡导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撰稿:吕德祥
类型: C类稿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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