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吃饭必点2元纸巾经投诉被罚款2万元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31 观看:
在日常生活中,商家搭配售卖产品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比如在网络平台购买火车票时需要搭配购买保险;想要买到喜欢的包还得搭配买很多小物件;购买奶茶时商家将吸管作为另外收费产品……
有些商家甚至已经猖獗到了强制消费的地步,如果消费者不购买“必点品”,就无法购买其他商品。今天就带来一个真实的“捆绑售卖被罚款”案例。可以借鉴本案相关法律知识应对商家的捆绑售卖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天,小李来到上海某家烤肉店用餐,他扫码进入商家点餐平台后发现,在购物车内,已经有“2元纸巾”和“10元自选底料”各两份,是系统根据用餐人数自动添加的,无法删除。
自从全国提倡环保节约后,很多商家都停止了免费供应纸巾、塑料袋的行为,小李也养成了出门自带纸巾的好习惯。他只好喊来服务员询问,他不需要纸巾,能否删除已点的两盒纸巾。
服务员露出了抱歉的笑容,表示纸巾是必点物品,如果不点的话,无法点其他菜品,并称这是店内的“老规矩”。小李环顾四周,发现每位用餐的消费者桌上都摆着店内强制买卖的纸巾,有些人还会将没拆封的纸巾装进包里带走。可以看出,明明很多人都不需要纸巾,可却没有人提出异议。
学习法律多年的小李纳了闷,《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虽然两包纸巾并不值钱,但依然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于是小李打电话给上海市场监管局,投诉了该商家的违法行为。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该烤肉店将纸巾作为强制购买的必点项目,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后来到了现场核实情况,对该烤肉店做出了行政处罚,要求立即整改,并罚款2万元。
顾客在选购产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真情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并且,人们在消费时有权选择某种产品,也有权不选择某种产品。商家的责任便是尊重顾客的选择权,而非任意设置门槛,搞捆绑销售,让顾客购买并不需要的产品。
本案中,商家的行为看似是为消费者着想,认为纸巾是每个人吃饭都需要用到的,于是利用人们的需求而搞捆绑销售。但是,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带纸巾,并不是非要用商家提供的收费纸巾。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中,有很多实用的法条,可以在遇到商家不公平待遇时,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朱嘉琪
类型:C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