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咨询律师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27 观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的专业人士。下面我们来看看这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原告小秀与被告小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小秀(化名)经中介介绍购买被告小吴(化名)的住房一套,双方于2006年9月11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付清所有房款,被告也将转让房屋交予原告居住、使用。但当原告要求被告履行房屋过户义务时,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协助原告办理转让房屋过户事宜。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提起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被告小吴答辩称:原告与本人于2006年9月11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由于当时只有房屋产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单位也不准许把房屋卖给外单位的人,所以不能过户。因为房屋不能过户,买卖房屋不成立,所以改为租房,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于2006年11月20日双方重新签订了租房协议。原告提起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限期退还被告的房屋。
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小秀与被告小吴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案涉房屋现由原告小秀占有使用,原告小秀有权主张权利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二、由被告小吴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小秀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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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