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打官司?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则房屋买卖纠纷案例。2013年7月23日,原告小健与被告小琳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协议约定:原告购买小琳位于xx市××区××中路××单元××(××)××号的房产,房款50万元,签协议时支付定金10万元。协议房产属于复式楼,原告购买的是二层房屋。小琳在协议签订后20日内将二、三层分割成两套房屋产权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分割并过户至原告名下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因涉及司法、行政机关限制,导致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登记,双倍返还定金。
协议签订当日,原告按协议约定支付小琳定金10万元,小琳将房屋交付原告,原告装修后搬进房屋居住至今。因原告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小王名下,且小王因欠债,房屋被茅箭区法院裁定抵债给翁天玉,房屋无法过户至原告名下。xx区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要求原告搬出房屋。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具状起诉。被告小琳、小王未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法院认为,原告小健和被告小琳签订的《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双方约定在签订合同20日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至今未签订,且涉案房屋因他案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小琳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小健要求被告小琳返还定金20万元法院予以支持,要求小王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原告小健装修损失不明确,且小琳违约已适用定金条款,对其装修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小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小健20万元;二、驳回原告小健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