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遭遇欠薪,多个老板我该告谁?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7 观看:
任律师·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老李本期在线提问网友任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最近,电工老李碰到了一件烦心事。事情是这样的:老李经人介绍,来到了甲公司工地当电工,工地项目经理姓郭,由他给老李记考勤、发工资。冬去春来,老李干了半年多,临走前,他向郭经理讨要剩余的工资,却被告知没钱,去找甲公司要。老李气不打一处来,向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老李:任律师,您好!我多次找郭经理要工资,均被他一口回绝,他说项目另有他人负责,这个项目还存在着甲公司、乙公司,都与这块工地有关。现在我想打官司,却不知道该告谁。
任律师:你好!这种情况郭经理、甲公司、乙公司在法律上都可以作为被告。但是,你应该先找郭经理问清楚这个工程项目的脉络,他和甲公司、乙公司到底是如何签得协议,这样我才能给你提供更准确的建议。
老李:我听您的建议,去问了郭经理。原来我干活的这块工地,是他从甲公司处承包的。而郭经理其实是甲公司的员工,这块工地是郭经理内部承包的,随后他又找到了专业的劳务分包公司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名义上的分包协议,约定将这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此后,乙公司又与郭经理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将涉案工地承包给郭经理。一个项目有这么多老板,我现在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该向谁要工资。
任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支付。你在郭经理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担任电工,并依约完成工作,至今仍有劳务费未结清,郭经理应当支付给你劳务费。而郭经理与甲公司为内部承包关系,但对外郭经理以甲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甲公司与郭经理的内部承包关系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故甲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任律师:最后,乙公司未实际负责劳务分包的相关工作,你并未向乙公司提供劳务。因此,乙公司也无义务向你支付劳务费。
老李: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任律师:在工程领域,拖欠工人劳务费的案件较为常见。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挂靠、内部承包等现象,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各方老板会来回“踢皮球”。
作为劳动者,面对此类拖欠劳务费的情况时,要注意问清工地的承发包情况,弄清楚包工头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要有留存证据的意识,如考勤记录,出工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收据、转账记录、手写签字的欠条等。一旦出现拖欠劳务费的情形,要依法维权,可以采取拨打12333热线、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妥善解决此类纠纷。
老李:谢谢您,任律师!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王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