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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纠纷问题之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12  观看:

  众所周知,一般工伤赔偿期限包含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能力鉴定期限、工伤待遇赔偿期限以及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那么这些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呢?今日冠领便来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的工伤伤残津贴纠纷问题。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后,作为用人单位或受伤劳动者,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这是保障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伤申报手续。超出这一期限,就很难判断。关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并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工伤伤残津贴纠纷问题之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即我们常说的劳动能力鉴定。提出了三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

  1、初次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因工伤治疗受伤,经相对稳定后,仍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认定是在海发生的工伤,雇主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政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在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将劳动能力鉴定期限延长30天。

  2、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如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工作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把握好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的时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不管是工伤的认定还是工伤的等级鉴定,归根结底都是要进行工伤待遇的赔偿,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落实,不受侵害。对工伤待遇的申请从时间上看,可分为两类。其中之一是参加工伤保险补偿。此处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的期限相同,即雇主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雇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雇主承担。所以,需要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勿轻视30天的工伤认定期限。

  其二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补偿问题。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此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伤残津贴纠纷问题之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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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的期限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50年内保存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

  3、视为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而在一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时间为: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纠纷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45日内,案情复杂的,60天内。

  6、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便是工伤赔偿期限有多久的工伤伤残津贴纠纷问题分享,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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