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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我借35万元,我能要求他提供担保人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1  观看:

  任律师 ·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赵先生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赵先生:任律师,您好!我有一个老朋友,他经营了一家实体店,今年疫情导致生意不好,现在他这个实体店的现金流有些周转不开,但是从以前的营利情况来看,应该到明年春天就会好转了。他最近在想办法筹钱,我们多年交情,他向我开口借钱也很正常。他说需要35万元,这个钱我的确有,也愿意帮助他,但毕竟数额不小,我想知道除了借条,我能不能要求找一个中间人来做担保?

  任律师:赵先生,您好!你当然是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的。你还可以去了解一下,你的朋友是否有财产可供担保。考虑到你们的借款金额较大,如果对方能提供保证人当然更好。

  赵先生:任律师,一般情况下,选择保证人都需要注意什么?

  任律师:保证人的选定,一般为亲密的朋友等,并且具有一定的资产,能够为债务提供偿还的基本,保证债务的履行。

  赵先生:好的,谢谢您的解答。另外我还请教您,万一我朋友还不上钱,保证人能对我的损失负什么责任?

  任律师:根据《担保法》第六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是无论债务人是否清偿,都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保证人的实质是有更多的人,尤其是有一定身家的人加入进来,与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的制度,使债权人得到更多的清偿机会。

  赵先生:任律师,刚才您还提到,朋友的财产也可以作为担保。那么,我能在借条中要求朋友把他的房子作为抵押物吗?

  任律师:可以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一般是大额的财产,能够保值增值、不易灭失,多为房产和土地等不动产,还可以是船舶、航空器等价值比较大的财产,以保证能够偿还债务。

  任律师:另外,《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相对于没有担保的债权,有抵押的债权可以优先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不与普通债权一样按照比例分配。因此可以很好地保证债务履行。值得提醒的是,对于房产等抵押物签订完抵押合同后,还需要在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失去了抵押的意义。

  赵先生: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对我帮助很大。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董振杰
法务: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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