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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只要人们自愿签订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都具有法律意义。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团队认为有些合同即使未在《合同法》中明确列出该合同仍然有效并且受国家法律保护。下面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介绍常见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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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费合同和未付费合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遇到的付费合同是一种合同,其中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价格才能获得权利,例如销售合同和对等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其中一方仅在不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获得权利的合同,因此也称为赠与合同,例如礼物使用合同等。
2、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
在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圈中这种合同是指缔约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并且缔约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因果的。例如销售合同,佣金合同(不收费和已付均为双重职责)和托管合同(不收费和已付均为双重职责)。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所说的单一合同是指仅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礼物(单一的纯不收费合同),自然贷款(不收费和已付都是单笔)合同就是典型的单笔合同。
3、基本合同和非必要合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根据法律对合同形式是否有特殊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基本合同和选择性合同。基本合同是指必须依法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对于某些重要交易,法律通常要求当事方采用特定的方法来订立合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所介绍的选择性合同是指当事双方订立的合同不需要依法采取特定形式,当事各方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
总而言之,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介绍常见的合同种类有付费合同和未付费合同、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基本合同和非必要合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方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但如果法律有特殊的形式要求则当事方必须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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