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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尽心赡养了父母,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30  观看:

  蔡女士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导语)多年来,蔡女士一直孝顺父母,尽心尽力赡养父母。但父母去世后,哥哥把父母留下的所有家产据为己有。蔡女士感到很委屈,她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给我们留言提问,任战敏律师回答了她的问题。

  蔡女士:您好,任律师!我的家在农村,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在本地务农。从高中毕业后,我就去了南方的城市打工。婚后,虽然我和丈夫两人的工资不高,但每月都会定期给我的父母800元钱,用于他们的日常生活开销,逢年过节或是父母生病时,我们也都会抽时间回家探望。扪心自问,我自己尽到了赡养父母义务。

  父母去世后,哥哥以他是儿子,而且父母一直由他赡养为由,把父母留下的一座房子和财产都据为己有。请问,已经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

  任律师:蔡女士,你好!作为女儿,你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赋予了你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等相关规定,继承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则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蔡女士,请问你的父母有留下遗嘱吗?

  蔡女士:在我的农村老家,几乎没有立遗嘱的情况。大家只是习惯于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的哥哥也是抱着这样的思想,认为父母留下的一切理所当然就是属于他一个人的。

  任律师: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了解。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也一直在保护女性的权益,男女平等的思想也逐渐深入人心。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和儿子都有权继承遗产。

  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无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任律师:《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蔡女士: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王 晨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董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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