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商品、打折商品就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吗?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19 观看:
江苏南京的李女士买了新房,在装修阶段,她和女儿到家具城挑选家具时,看中了一个衣柜。李女士认为这个衣柜和她想要的装修风格非常搭配,只是颜色不太好看。
与商家交流后,李女士在色卡上挑选了心仪的白色。结账时,老板说由于李女士是今天店里的第一名客户,所以这个衣柜给她打九折。
李女士乐呵呵地与商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中写明:“48小时内觉得家具有不合适的地方,可以全额退款。”交完3万元定金后李女士回到了家中,丈夫听说她买了白色的衣柜便极力反对,说和家里其他家具的风格差异太大,影响整体美观。李女士只好返回家具城,找老板退货退款,可老板却回答她:“合同中说到48小时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全额退款,但个人定制款以及打折款除外。”
李女士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老板给她打折是为了让她退不了货!李女士一气之下将该商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庭审中,商店老板辩解道,李女士更改了衣柜的颜色,属于定制商品;并且付款时接受了商家提供的折扣,也属于特价商品。根据合同中“定制商品及特价商品不接受无理由退货”的约定,李女士的衣柜不可以退货,如果不想要这个衣柜了,商家有权没收3万元定金。
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可退换的定制商品应该具有独特性、专属性、不可流通性,而诉争衣柜仅仅是更改了颜色,并不代表这个衣柜是李女士定制。合同中虽然有“定制商品及特价商品不接受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但没有使用加粗或加大字体等方式进行提示,也没有提前告知李女士该衣柜属于不可无理由退款的“定制品”或者“折扣品”。
综上,法院支持李女士解除合约,拿回3万元定金的请求。
周旭亮律师分析:
定制商品,通常是商家按照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的商品,往往很难再出售其他人,如果客户毁约会造成商家的损失。如果定制商品也提供无理由退货,给商家带来的损失可能会非常大。所以一般来说,定制商品是不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在购买前应该了解清楚,商家也应该尽到提醒义务。
而本案中李女士仅仅是更改了衣柜的颜色,没有更改柜体外形和尺寸,对二次销售的影响较小,不能算是定制商品。
很多商家打着“特价商品、定制商品不退不换”的旗号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需要注意,“打折商品”与“低价处理商品”是不一样的,低价处理的商品往往不可退换,但打折商品是可以正常享受售后服务的。遇类似纠纷可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投诉或者向市场管理部门举报。
撰稿:朱嘉琪
类型:C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