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搜索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民事纠纷胜诉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0  观看:
  想要通过诉讼追回借款,就一定要有证据,借贷纠纷诉讼中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借条。可是,如果没有借条,还能追回借款吗?下面为您讲述一则,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的民事纠纷胜诉案例。
  2010年7月22日,叶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林先生借款2万元,并许诺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林先生将女儿在银行的2万元存款取出交给叶某,叶某表示一个月内还款。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叶某未还款。2010年11月,林先生要求叶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但叶某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2011年7月4日,林先生女儿再次要求叶某还款,叶某在与林先生女儿通话中表示同意还款,并要求林先生女儿到叶某家中取钱,当林先生女儿到叶某家中时,叶某又以没钱为由不予归还。2011年7月19日,林先生代理人与叶某通话,叶某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并承诺宽限一周后予以返还,但叶某再次食言。
民事纠纷胜诉案例
  随后,林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银行存折、电话录音、手机短信记录等证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叶某归还借款2万元,并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原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但叶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上,案件争议的焦点为:原告林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借款的事实;被告叶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能否根据现有证据作缺席判决。律师代理原告林先生指出,原告提供了被告向原告借款的有力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依法应当支持原告的诉求;被告缺席,未参加庭审,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原告所提供证据依法应被采纳。
  最终,法院采纳原告代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被告叶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林先生借款2万元;并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林先生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这则民事纠纷胜诉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没有借条,只要有借款的有力证据,同样能获得胜诉,追回借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冯  昱
编辑:赵森岱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案件简述(最多500字)

官方咨询热线:4008789888(24小时)

邮箱:69576000@qq.com

邮编:100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