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3 观看:
黄莹(化名)与谢天(化名)正准备打离婚官司,原因是谢天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黄莹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黄莹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黄莹的青春年华。黄莹为维护合法权益,在对离婚诉讼咨询律师后,决定打离婚官司。
黄莹与谢天于2019年相识恋爱,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当天,黄莹与谢天先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后办理了结婚证书。2019年12月妇幼保健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显示谢天患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中亦特别提示:“男方××螺旋体检测阳性,临床治愈后两年后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制定生育计划”。后谢天在医院进行了检查,2020年1月,医院出具检验报告单,显示谢天仍然患有××未治愈。随后,黄莹要到法院离婚打官司,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选择离婚打官司很常见。法院认为,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所缔结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指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中规定的××、××、××、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之规定,××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黄莹、谢天于办理结婚证的当天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虽然检查报告于结婚登记后才作出,但是检查报告所反映的是黄莹、谢天在结婚之前的身体状况,检查报告明确指出谢天患有××。之后,谢天到医院检查,明确其仍患有××。因此,谢天患有××在婚后尚未治愈,其与黄莹的结婚登记存在法定无效的事由,应当属于婚姻无效。
据此,法院判决:黄莹与谢天的婚姻无效。黄莹的离婚官司打赢了,关键的时候还是要向律师进行离婚诉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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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