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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打官司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6  观看:
  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许多夫妻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双方共同存款私下转投股市、国债或者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将财产转入他人名下。有的人还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债。实际上,离婚打官司案例告诉我们,离婚转移财产一方依法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下面为您介绍这则离婚打官司案例。
离婚打官司案例
  女方雷某某与男方宋某某婚后产生矛盾,女方首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驳回后,双方感情未见好转。后来,女方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期间,女方雷某某将账户内的19.5万元转至案外人名下。最终法院认定,准予离婚,但女方转移的19.5万元要向对方支付12万元。这则离婚打官司案例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这则离婚打官司案例,现实生活中,如果当事人真的遇到了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首先,离婚是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在实践当中,需要当事人做一个有心人,日常注意保管相应的财产的证据。其次,很重要的一项是诉讼前的财产申报的制度,开庭前,当事人双方都有义务要如实的申报各自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如有隐瞒,要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离婚打官司案例中,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有其他婚姻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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