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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难免有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不管是向银行贷款,还是从亲朋好友处借钱,年利率都不能超过国家的规定,年利率24%就是一个你需要谨记的数字。唐女士在某机构做了贷款,还款27个月后才发现年利息超过了24%,原来贷款机构在放款前刻意淡化了“服务费”“信息费”等内容,自己“浑然不觉”。这下唐女士坐不住了,立即拨打了北京电视台《法治热线》的求助电话,想听听律师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说明义务,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
况且贷款一般采用的都是格式合同,法律对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说明义务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贷款机构有提前告知的义务。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手续费、服务费、借款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各项费用之和,超出年利率24%的,超出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来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未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属于自然债务,任战敏律师强调。
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拒绝支付,债权人无法获得胜诉而要求法院执行;而如果贷款人自愿支付,则给付有效,贷款人事后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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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贷款机构以各种服务费、信息费的名目收取“变相利息”的现象,银监会在《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如此下来,你对年利息24%和年利率36%是不是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呢?若还有疑问,欢迎留言提问。
撰稿: 刘 洋
类型: A类稿
编辑:毕明伟
审稿: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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