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搜索

借给情人30万,还款期限一万年,还能要回来吗?法院:赠与,不用返还!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3-26  观看:

  近日,苏州中院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例。一名已婚男出轨后,为向情人表达自己的真心,主动借了30万给情人,还表示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一万年。然而,两人“至死不渝”的爱情,还不到一年就破裂了。已婚男眼看两人要各奔西东,索性将情人告上法院,要求返还30万。

  一审法院认为,已婚男向情人支付30万后,两人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女方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已婚男却用“加个期限一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未能达成合意。

  本案中,30万已经实际支付,女方接受后,已婚男明确表示借款期限一万年,可以认定没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应认定赠与,一审法院就此作出了判决。已婚男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

  对于已婚男30万要不回来的行为,一些网友表示这就是出轨的代价,活该,也有一部分网友表示,已婚男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和原配的感情,还可能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已婚男的妻子可以起诉要回这笔钱。

  关于原配能否要回配偶赠与“小三”财物的问题,有律师分析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可以要回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的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且《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除非无过错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否则过错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所以,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无法要回的情况

  夫妻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做出的赠与行为,另一方不能要回。

  最后要说的是,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国家制定法律来保护婚姻。当婚姻里的一方违背忠诚义务,往往是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另一方最好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离婚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赔了青春又赔钱。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陈  超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案件简述(最多500字)

官方咨询热线:4008789888(24小时)

邮箱:69576000@qq.com

邮编:100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