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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唐印,于2021年4月2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陈亚洲律师,担任其房屋买卖协议纠纷案一审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1年4月2日
普法链接
有些房子在没有拿到房产证或是不能办理房产证,就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出售,一些人在看到房价后也会被吸引。由于没有正规证件的关系无法合法办理手续,那么,个人之间签的买卖协议有效吗?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 个人之间的房产交易,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 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在权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房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只有合法的、真实的才能给予公证。公证可以使买卖方放心,提高相互信任,另外,一旦出现纠纷,公证书具备法律效力。
虽然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各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且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变更、转让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代理律师介绍
陈亚洲,男,毕业于河北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现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领域:
涉及民商事争议解决、行政案件。在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征地拆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代理部分案件:
1.曹某与北京铸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范某与马某、北京三间房龙达门窗经营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董某与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4.北京亚太俊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大连东鑫达科技有限公司、许某买卖合同纠纷;
5.李某与杨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冯某与聚星嘉艺(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仲裁纠纷;
7.王某与天津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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