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胜诉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1 观看:
有许多工伤官司胜诉案例都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最终获赔的案例,但是在上下班过程中绕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在山东,就有这样一个工伤官司胜诉案例引起热烈讨论。
张先生是这个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中的当事人,他是某公司的员工,张先生一直都提前从家里处出发,然后绕行去看望自己年迈的母亲,照顾母亲吃完早饭后再去上班。某日,张先生同往常一样买好早点骑车去看望母亲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张先生和电动车车主承担同等责任,后来张先生向社保局提起工伤申请认定,社保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张先生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社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张先生胜诉。在这个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中,争议焦点为张先生绕行去看望母亲的路段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冠领律师针对这个工伤官司胜诉案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线路的上下班途中因此,能够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路线,并不限于固定的路线,也不是从单位到家最短或者公司指定的路线,只要职工为了上下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住所和公司之间的合理路线上就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并且,张先生绕行是为了照顾自己年迈的母亲,且是长期如此,应当被认定为张先生的日常活动张先生绕行看望母亲也考虑到了上班时间的问题,并未耽误正常上班时间。综合考虑,张先生所受的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在许多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中,对“上下班途中”的界定都会综合考虑,并非简单认定一条固定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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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