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胜诉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5-13 观看:
实践中,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不再少数,究其原因,一是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二是法律规定明确,让各类情况有法可依。下面这个工伤官司胜诉案例十分经典,笔者就此做个简要的法律分析。
陈莉莉是小红花双语幼儿园的老师,幼儿园规定老师的考勤时间是早上八点打卡,晚上六点打卡。
2019年5月18日,陈莉莉六点准备下班时,班里的孩子家长突然来电,说要晚一些来接孩子,自己有急事处理,麻烦老师照顾一下。陈莉莉欣然答应,等到晚上七点半左右,家长将孩子接走。
陈莉莉准备骑电动车回家,因为正赶上下班高峰,平日走的下班路线十分拥堵,便根据手机导航更改了路线。晚上八点,陈莉莉按照导航骑行中,在十字路口被一辆小型客车撞伤,后经交警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莉莉无责。
陈莉莉经过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腿骨折,陈莉莉认为其在下班途中遇到的伤害事故应构成工伤,故张某拿着事故单、医院诊断报告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认为陈莉莉下班时间是下午六点,从陈莉莉居住地到学校时间是1小时,而陈莉莉的受伤时间是晚上八点,不属于下班时间,故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陈莉莉平日看了不少工伤官司胜诉案例,随后,她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陈莉莉因临时的工作安排导致下班时间推迟,进而导致被迫更改回家路线,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上述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不是个案,虽然陈莉莉的情形并不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但是法院于情于法,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判决。实践中,建议劳动者闲暇时可以多看看工伤官司胜诉案例,积累一些工伤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审核:冯 昱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