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胜诉案例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6 观看:
生活中工伤纠纷时有发生,工伤纠纷官司属于民事纠纷,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今天通过一则工伤官司胜诉案例,帮大家了解工伤打官司时应注意的问题。
小雪(化名)是平板加工厂的员工。最近小雪和平板加工厂打了一场工伤官司胜诉案例。小雪于2019年11月入职平板加工厂,是一名操作工。平板加工厂未为小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20年4月26日,小雪在工作中受伤,并自行垫付医药费1913.52元。2020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雪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2020年10月29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小雪的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2021年1月,小雪向平板加工厂邮寄了辞职信,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平板加工厂也已收到小雪的辞职信。2021年1月14日,小雪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以不符合其受理范围为由,未予受理。
针对这起最终获胜的工伤官司胜诉案例。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雪系在平板加工厂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平板加工厂未为小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小雪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平板加工厂支付。
在本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中,应当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在本工伤官司胜诉案例中,小雪受伤后自行垫付医药费1913.52元,因此,该费用应由平板加工厂支付。法院判决,被告平板加工厂给付原告小雪医疗费1913.5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556.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5175.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64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969元,以上共计75260.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