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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租赁纠纷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8  观看:
  2008年5月2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约好乙公司承租甲公司所有的涉案房子及土地,租期自2008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租金合计200万元整,(租期届满时,若甲公司仍未付清乙公司债务,则租期自动展期20年,租金仍为200万元整),承租期内不得变卖土地及地上房子。土地及厂房物权变更不影响承租权之效能。因甲公司欠案外人债务,房产租赁纠纷外人恳求实行甲公司产业,法院依法拍卖涉房产租赁纠纷房子。李某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途径最高价竞得涉房产租赁纠纷房子及土地,并要求乙公司腾退涉案房子。乙公司以与甲公司签定房子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没有届满为由,根据生意不破租赁原则,李某应继续实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限届满。李某认为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系甲公司与乙公司恶意勾通,两头并不存在真实债务联络,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名为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实为抵债合同,不能适用生意不破租赁原则。
房产租赁纠纷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房产租赁纠纷中自2008年至2024年期间,乙公司存在向甲公司转账合计1000万元的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存在恶意勾通危害第三人利益、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或其他无效现象,法院供认《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有用。关于《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本案中,《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所记载以不动产运用权抵债的内容仅系租金给付办法的特别约好,不影响该合同系租赁合同的性质,法院供认该房产租赁纠纷的《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系租赁合同,判定李某继续实行乙公司与甲公司签定的《房子与土地租赁合同》至2024年5月31日。
  房产租赁纠纷中的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方运用、收益,承租方付出租金的合同。以不动产运用权抵债的合同,首先要审查两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务债务联络,是否存在恶意勾通危害第三人利益的现象,若两头系真实债务债务联络,通过签定不动产运用权抵债合同,承租方获得房子运用权,出租方收取租金,抵债仅是对租金付出办法的特别约好,契合房子租赁合同的特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能。在生意和竞拍时,要充沛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权利情况,防止因对合同性质存在误解产生利益丢失。
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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