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租赁纠纷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4-28 观看:
2015年10月18日,张某男与甲公司签定《商铺租借合同》,约好张某男从甲公司处承租1号商铺,用处为餐饮。租借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2017年5月,张某男向甲公司邮递书面《免除合同通知书》,载明,因为甲公司迟迟不能供给消防等相关验收手续,也因供给不出有效证件导致其无法处理营业执照,导致商铺至今未能践约营业,要求免除商铺租借合同。张某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租赁纠纷中确认免除商铺租借合同并由甲公司赔偿装饰费用等各项损失。本房产租赁纠纷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存在违约,张某男是否享有合同免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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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产租赁纠纷两边在合同中并未约好甲公司供给相关资料帮忙张某男处理营业执照的责任以及帮忙处理的时刻,可是两边合同标的物系商铺,合同亦载明用处为从事餐饮,对此甲公司是明知的,获得营业执照,开业运营系张某男签定合同的意图,在合理期限内供给相关资料帮忙张某男处理营业执照归于甲公司的一项合同附随责任。关于帮忙处理营业执照的合理期限,两边2015年10月18日签定合同,约好自2016年11月20日起计收租金,故签定合同之后,承租方可做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装饰、招聘工作人员、处理运营所需的手续等工作,就本房产租赁纠纷而言,合同约好的起租日期之前,都可认为是合理期间,不然张某男合同意图的完成将受到影响。
两边合同签定后,张某男屡次要求甲公司供给相关资料帮忙其处理营业执照,但截至张某男提起诉讼,甲公司仍未能供给处理营业执照所需的相关资料,此时已经超过承租方起租日期五个月,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张某男无法完成合同意图。张某男作为守约方,依法享有合同免除权。
房产租赁纠纷中如果房子租借用处为店肆,租借合同中也明确约好了租借房子的用处是餐饮等必须在房子内处理营业执照的用处,即便在租借合同中未约好帮忙处理营业执照的责任,出租方亦有责任帮忙承租方处理营业执照,出租方帮忙承租方处理营业执照的责任系出租方的附随责任。出租方违反附随责任,导致承租方的合同意图无法完成,承租方享有法定免除权。第二,为避免争议和督促出租方实行责任,两边应在合同中约好处理营业执照的期限,关于未约好实行期限的,应根据合同实行状况及租借用处、合同意图等确定合理期间。
撰稿: 冯 昱
编辑:赵森岱